周一至周五:9:00-18:00
周六至周日:10:00-17:00
座 机 :
010-69706941
手 机 :
13910426791
邮 箱 :
rundeys2015@163.com
地 址 :
北京市昌平区鼓楼南街6号佳莲时代广场b座828
京人考发〔2018〕7号
报名流程 |
时间安排 |
具体要求 |
1.网上填报信息 |
2018年2月26日—3月8日 |
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以下简称“网报平台”),注册信息、上传照片、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 |
2.打印报名表 |
使用a4纸打印《2018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或《2018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 |
3.报考人员签名 |
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报名表》内容,并在承诺人签名处签名。 |
|
4.单位审核盖章 |
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后,在《报名表》单位意见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章。 | |
5.现场资格审核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审核单位:朝阳区考试鉴定中心 |
二级注册建筑师
2018年3月7日—3月9日 |
审核单位:海淀区考试中心 审核点名称:北京交通大学(东校区) 审核点地址:海淀区高梁桥斜街44号 |
|
6.网上缴费 |
2018年3月9日—3月15日 |
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
附件1:
201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专 业 |
学位或学历 |
取得学位或学历后从事建筑设计的最少年限 |
对应的最迟毕业年限 |
|
建筑学 |
本科 |
建筑学硕士或以上毕业 |
2年 |
2016年 |
建筑学学士 |
3年 |
2015年 |
||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5年 |
2013年 |
||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7年 |
2011年 |
||
专科 |
三年制毕业 |
9年 |
2009年 |
|
二年制毕业 |
10年 |
2008年 |
||
相近专业 |
本科 |
工学博士 |
2年 |
2016年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
6年 |
2012年 |
||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7年 |
2011年 |
||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8年 |
2010年 |
||
专科 |
三年制毕业 |
10年 |
2008年 |
|
二年制毕业 |
11年 |
2007年 |
||
其它工科 |
本科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
7年 |
2011年 |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8年 |
2010年 |
||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9年 |
2009年 |
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版)等相关规定,“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为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专科为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原环境艺术)。
2.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有专业名称。如专业名称不在本表内的,可由应试人员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1)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建筑学(工学)、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2)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3)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近专业基本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附件2:
2018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专 业 |
学 历 |
取得学历后 |
对应的最迟毕业年限 |
|
本科 |
建筑学 |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
2年 |
2016年 |
相近专业 |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
3年 |
2015年 |
|
专科 |
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学、原建筑设计) |
毕业 |
3年 |
2015年 |
相近专业 |
毕业 |
4年 |
2014年 |
|
中专 |
原建筑学、原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 |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 |
5年 |
2013年 |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 |
7年 |
2011年 |
||
相近专业 |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 |
8年 |
2010年 |
|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 |
10年 |
2008年 |
||
原建筑学、原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 |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
8年 |
2010年 |
|
相近专业 |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
10年 |
2008年 |
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版)等相关规定,“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为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专科为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原环境艺术);中专为建筑装饰、建筑工程施工(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城镇建设、古建筑修缮与仿建(原古建筑营造与修缮)。
2.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有专业名称。如专业名称不在本表内的,可由应试人员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1)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建筑学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2)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3)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近专业基本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附件3:
关于台湾地区居民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的说明
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达到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颁布的《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注建〔1999〕21号),完成规定的职业实践内容。台湾地区居民的职业实践内容可将其在台湾地区和大陆完成的职业实践一并计算。
一、台湾地区居民按照就近和自愿的原则,可向大陆的任何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深圳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领取《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及编号。
二、台湾地区居民在大陆进行职业实践,应按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注建〔1999〕21号)的规定和程序完成职业实践内容,并按《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的要求进行填写。
三、台湾地区居民在台湾地区进行职业实践,应按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的要求完成职业实践内容。考虑到台湾地区建筑师的实际情况,对《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的有关栏目作如下说明:
1.台湾地区居民可自愿选定一名本设计单位的建筑师担任本人各项职业实践内容的指导人,每项职业实践内容完成后,指导人在“指导人评价”一栏中予以说明评价并签字确认。
2.“项目名称”指职业实践的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名称,该项目既可以是台湾地区的,也可以是大陆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
3.“项目等级”参照大陆《建设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大、中、小型填写。
4.“备案单位”指台湾地区居民所在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备案单位应审查监督其在本单位的职业实践内容。变更单位后,本人应及时将《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交新单位盖章备案。
附件4:
201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级别 |
日期 |
考试时间 |
科 目 |
一级 |
5月 |
8:00-11:30(3.5小时) |
建筑设计 |
13:30-15:30(2.0小时) |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
||
16:00-18:00(2.0小时) |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
||
5月 |
8:00-11:30(3.5小时) |
*场地设计(作图题) |
|
13:30-17:30(4.0小时) |
建筑结构 |
||
5月 |
8:00-10:30(2.5小时) |
建筑材料与构造 |
|
12:30-18:30(6.0小时) |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
||
5月 |
8:00-10:30(2.5小时) |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
|
12:30-18:30(6.0小时) |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
||
二级 |
5月 |
8:00-11:30(3.5小时) |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
13:30-16:30(3.0小时) |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
||
5月 |
8:00-11:30(3.5小时) |
建筑结构与设备 |
|
12:30-18:30(6.0小时) |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
注:带*号的5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生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附件5:
201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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